家住上海的謝鳴日前向《經濟參考報》曝料稱,百安居公司裝修質量不過關,為其裝修的房屋墻面多處起泡、開裂,導致自己現(xiàn)在只能在外租房住,遲遲不能搬進位于浦東新區(qū)東方路的住房。
據謝鳴介紹,2012年6月,他與上海百安居龍陽店簽訂了187 .5平方米的復式住房裝修合同。此后,糾紛不斷,讓他不勝其煩。
墻面起泡開裂
謝鳴告訴《經濟參考報》記者,2012年12月31日裝修施工結束后不久,客廳、廚房墻面就開始起泡脫落,二樓墻面更有十余處發(fā)生開裂現(xiàn)象,百安居不僅不提供保修,還尋找借口,推脫責任。
為核實情況,記者前往謝鳴的住房。在現(xiàn)場記者看到,該房屋的客廳、廚房墻根部位確有起泡脫落現(xiàn)象,其中廚房周邊尤為嚴重,目前只得用畫框等物加以遮掩。在二樓,有多處墻面出現(xiàn)開裂現(xiàn)象。
隨后,記者聯(lián)系了百安居(中國)總部市場部市場經理周瓊。對此,周瓊回應稱,這是由于非我公司造成的原因引起的,是業(yè)主使用外購材料搭建的陽光房漏水,導致客廳、餐廳墻面起泡脫落,不屬于保修范圍。
謝鳴介紹,百安居所謂的陽光房,指的是客廳樓梯旁的大玻璃窗。對于百安居的回應,謝鳴表示,即使窗戶漏點水,怎么會造成整個客廳、餐廳墻根都會起泡脫落呢?百安居這是在找借口推脫責任,“如果是安裝窗戶引起的,請百安居舉證說明。否則,百安居就有不可推卸的責任。”
周瓊向記者表示,“如果顧客不認可我們的判斷,可以請第三方鑒定,或者走司法途徑。如果第三方或司法部門確認是百安居的責任,我們肯定會義不容辭地給予保修。”
在北京從事室內裝潢工作的項先生告訴記者,這種情況裝修公司至少要承擔一半的責任。另外,如果搭建陽光房與房屋裝修是同期進行的,裝修公司有義務告知業(yè)主陽光房可能會導致漏水的風險。
未進行現(xiàn)場驗收
“我家窗臺、二樓陽臺門、音響開關等掃尾工作到現(xiàn)在還沒完成,百安居也沒有按照合同派人到現(xiàn)場進行驗收。”謝鳴說。
對此,周瓊告訴記者,合同中牽涉到的裝修項目已完全竣工,做過現(xiàn)場驗收,有客戶簽字。
“字應該是在百安居龍陽店付款時簽的,”謝鳴說,“當初合同約定的結束日期是2013年1月17日,但百安居施工隊隊長費五喜希望我提前把裝修尾款支付給百安居,這樣百安居就可以將工資支付給施工隊工人,以便他們安心回家過年。同時,他答應,沒有完工的部分會繼續(xù)做;谶@種情況,我將尾款于2012年12月31日全部支付給了上海百安居龍陽店。但是,付完款后,百安居對沒有完成的部分不再進行施工,也沒有派人到現(xiàn)場驗收。”
一個路由器四次未裝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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